会议确定,分别由省、市、县三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水利(水务)局组织,防汛抗旱办具体负责,水文局、防汛信息中心和相关专家参加,按照分级负责、逐级报告、上下联动、同步交叉的方式,开展防汛抗旱隐患排查整改和水旱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推进,采取县级逐项自查登记、市级逐县落实整改、省级逐市抽查督促相结合进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省防汛抗旱办将逐市县反馈抽查结果、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对排查整改与项目推进工作不力、工作措施不实的市县,必要时将依次通报至水利(水务)局、防指和政府领导,同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各市(区)防汛抗旱办公室主任和省水文局、省防汛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