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管理方式与审核制度
从早期的额度审批转变为备案登记制,自 2023 年 2 月 10日起施行审核登记制,发改委对中长期外债发行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该事项成为行政许可事项.
审核标准
主体资格:境内企业及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分支机构举借中长期外债,需由境内企业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备案登记.
企业资质:企业应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合规经营,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信用要求: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等刑事犯罪,或因涉嫌犯罪等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资金用途限制
明确规定外债资金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等,鼓励企业将资金用于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体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等领域.
信息透明度要求
企业在外债备案过程中需要提供更加详细和透明的信息,包括外债资金的具体用途、还款计划及风险防范措施等,并需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外债的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
政策影响
融资便利性: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审核流程可能优化,加快外债审核登记的办理流程,降低企业融资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融资成本:优质企业有机会获得相对较低成本的资金,降低融资成本,且政策完善降低了融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企业管理:促使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外债风险防控机制、财务管理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等,有利于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