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的政策给很多对外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如何应对当前的对外投资形势,提高境外投资水平成为很多企业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企业境外投资备案。
企业进行境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外汇登记程序。
境内企业资金如何出境?
由于在资本项目上的外汇管制尚未完全放开,境内企业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向境外支付时,仍会受到外汇管理部门直接或间接的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境内企业在不同的交易结构下向境外付款时,受到的监管程度也有所不同。
境内企业通常可以根据以下交易向境外付款:
1、通过经常项目下的服务费、货款或股息的支付;
2、通过资本项目下的偿还外债本金、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或清算、企业境外放款、企业境外投资;
3、内保外贷(国内银行为国内企业的国外分支企业向国外银行提供担保,由国外银行向此国外分支企业发放贷款。国内企业需向国内银行缴纳等额保证金,假如国外分支企业到期没有偿还贷款,国内银行将此保证金付给国外银行,至此实现国内资金流向国外)。
概述见下表:
视为异常情况的四类境外投资业务:
1、部分成立不足数月的企业,在无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即开展境外投资业务(“快设快出”);
2、部分企业境外投资规模远大于境内母公司注册资本,企业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状况难以支撑其境外投资的规模(“母小子大”);
3、个别企业境外投资项目与境内母公司主营业务相去甚远,不存在任何相关性;
4、个别企业投资人民币来源异常,为个人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和地下钱庄非法经营。
境内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涉及的资金出境的五个常见错误
常见错误一 超越法规及未经批准
持的自然人在海外设立公司而未经外汇管理局登记是不合规的,而更不合规并会引发处罚的是通过这个海司,又在国内设立外资企业。这种不合规的返程外资企业常常会在办理外汇登记时谎称追溯境外的股东中没有人以骗取外汇登记。这样的承诺会给未来上市的法律尽职调查埋下巨大隐患。在美国、香港等境外地区,只要提供当地需要的注册文件,支付注册费用,就可以顺利注册公司,但是根据的法律,任何一个境内个人或境内企业到境外投资,都要经过相应主管部门的登记或备案。
而哪怕是经过外汇登记的境内个人,实际上也是无法实现资金合规出境的。我们的解决方案是由境内个人在境内成立或收购一个公司,通过公司作为股东到境外进行投资,并向发改委、商务部、外管局备案,如果境内企业有国资成分,还需要先取得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这样的境外投资及返程投资才是合规的。
常见错误二 没有终目的公司的结构错误
商务部2014年对境内企业境外投资政策进行改革,出台了三号令(现行有效),商务部网登系统也随之改革,不再只登记境外的层平台公司,更看重资金流向的终目的公司。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也只显示层路径公司和终目的公司。
实际操作中,很多券商设置及披露的结构不合理,只披露到BVI、CAYMAN这样的离岸公司,商务部门看不到境外投资的离岸公司所从事的实体经营业务。如果境外架构有在岸公司,或者是上市公司,本来也是做实业的,在境内企业境外投资备案时就得告诉,海外实体公司在哪里,如果目前架构没有在岸实体,需由离岸公司下设一个香港公司或其他在岸公司去描述它是实业公司才能获得通过。这是一个商务部必纠的地方,特别是现在强调实业投资,所以公司结构设计、披露的错误会导致您无法通过备案。
金。然而,要想持续融资,就必须在资本市场上有良好的表现。表 4-8 显示了中概股在各个资本市场的市场表现。数据显示,上市后中概股在资本市场并非一帆风顺,虽然美国市场曾创下高于每股 200 美元的高价,且在纳斯达克市场跟发行价相比,首日开盘价平均涨幅高达85%。但是,在美中概股近 1 年内的表现却差强人意,无论是总回报率还是 1 年内的涨跌
幅都为负数。近 1 年内新加坡和香港的表现也一般,德国市场虽然股价涨跌幅也不好,但总回报率却相对较高。美国和香港市场的低回报率不仅使股东的资产大幅缩水,也使海外投资者望而却步,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这两个市场的中概股私有化案例显著多于其他市场。
市场环境的恶劣还表现在中概股普遍股价低迷。由本章节的分析可知,2010 年以来,做空风潮的兴起引发了资本市场对中国概念股的不信任情绪;同时,部分中国企业又频频暴露出财务欺诈和隐瞒关联交易等丑闻,这不仅断送了自身前程,也将中国概念股集体拖入了信任危机的泥潭。加上支付宝事件引发的 VIE 道德风险,以及中国经济增速放缓等宏观环境问题,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的信心逐渐降至冰点。海外投资者对中国概念股失